惠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问题咨询业务指南


一、办理依据

1、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第16号令)

2、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

3、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05号)

4、关于印发广东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应用书面解释管理规定的通知(粤建造函〔2015〕151号)

二、受理范围

我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项目的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解释、工程造价问题咨询及工程造价纠纷调解等。其中,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包括建设工程造价标准规范、计价通则、计价定额、标准施工合同以及工程计价相关政策性文件。

非市直建设工程项目由工程所在县、区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先行受理。

三、办理程序

咨询方式包括来访、来函、传真及电子邮件等,主要办理程序如下:

1、来访来函需按本指南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料清单。如口头咨询,需准确、清楚地表述问题。

2、不属于受理范围的,退回申请人并说明理由;属于受理范围的,登记咨询内容,并按专业分工由专人负责解答。如问题较为复杂不能即刻答复的,留下申请人的联系方式,经研究后答复。

 3、解释权属于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总站的咨询业务,由我站转呈省总站。

四、办理时限

办理时限为15个工作日,如遇特别复杂的情况或问题,需要现场调查或组织座谈会议等,可相应顺延。

五、来访来函需提交资料

(一)必须提供的资料:

1、《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问题咨询申请表》(一式两份);

2、表述清楚、完整的传真、邮件、来函或情况说明报告,说明报告应载明申请人、拟送单位、项目简介及实施情况,请求事项以及各方观点、理由与依据等;造价纠纷的事项以及具体调解请求、事实和理由等。

申请单位提供资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如是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建设工程造价计价中存在分歧的,须双方加盖公章。

(二)根据咨询内容可选择提供的资料:

1、工程施工合同和补充协议;

2、有关施工图、标准图及其他设计文件;

3、设计变更、现场签证、施工验收记录等施工管理来往函件;

4、其他相关资料。

六、办理地点、时间及联系方式

来访来函:惠州市江北文成路1号工程监督大楼7楼市造价站

咨询时间:来访时间为法定工作时间,来访咨询请提前电话预约时间,其余方式不设时间限制。

电话:2100036

电子邮箱:hzzjjzjz@huizhou.gov.cn

七、其他

由于电话咨询存在信息提供不完整、问题表述不清晰、单方意见的倾向性等问题,且遇到新工艺、新问题时,不能给解答问题留下充分分析、讨论时间,极易造成误解,故一般情况下不受理电话咨询。

本指南自2017年51日起执行。


附件: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问题咨询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