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标定函〔2021〕62号
各有关单位:
为适应我省建筑市场发展变化需要,合理确定工程造价,加强定额动态管理,经测算,补充了《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A.1.13墙、柱面装饰与隔断、幕墙工程“A.1.13.5 装饰砖”定额子目,现印发。本补充定额子目与我省现行工程计价依据配套使用,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通过“广东省工程造价信息化平台——建设工程定额动态管理系统”及时反映。
附件:《广东省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8)》动态调整内容
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
2021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