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住建函〔2021〕4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工程计价行为,加强工程计价活动管理,建立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健康有序的工程造价咨询市场秩序,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规定》(省府令第205号)以及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要求,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联合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于9月1日起开展惠州市中介超市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检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惠州市 “中介超市”系统中近三年(2018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完成的工程造价咨询项目,均应按本通知要求接受检查。检查采取随机抽取项目的方式,以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的造价咨询成果文件为重点。
二、检查内容
(一)计价文件编制质量。对抽取的造价咨询项目计价文件的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包括计价文件的编制是否符合建设工程计价依据和有关计价规定,计量计价的准确性、合理性,材料价格确定的合理性,措施费、暂定价、预留金的计算依据,编审说明表述是否明确等。
(二)工程量清单编制质量。对抽取的造价咨询项目的工程量清单的合规性和准确性进行核查,包括工程量清单的设置、项目特征描述、计量单位、项目编码等是否符合《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的要求等。
(三)造价经济指标及其他相关技术指标是否合理。
(四)造价成果文件签章是否符合规定。
三、由市住房城乡建设局造价站制定造价咨询成果文件检查工作方案,落实具体的工作安排、检查内容、检查程序、考评方式。
四、涉及本次检查的建设单位、招标代理单位、造价咨询单位要积极配合检查工作,认真、及时、准确、全面地提供所需要的相关文件、数据等资料。对不配合检查工作的单位将予以通报。
五、检查情况通报
(一)“检查情况通报”在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惠州市中介超市网站进行公布。
(二)检查过程中发现造价咨询企业的不良行为,将按照 《关于加强和完善我市造价咨询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工作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19〕1366号)实施扣分。
(三)对存在问题较多的项目及其编制(审核)单位、建设单位等相关单位发出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同时按惠州市中介超市有关规定处理。
(四)对存在严重不良行为的企业,按市城管执法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关于联合推送建筑市场各方不良行为信息的通告》(惠市执〔2018〕98号)的规定对企业不良行为进行联合惩戒。
(联系人:张梅,电话:2101651)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惠州市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
2021年6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