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建价函〔2022〕4号
各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参建单位、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高《惠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办法(试行)》的实用性和可操作性,我站根据实际需求和实施情况对其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非造价改革试点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参考本办法执行。原《关于印发<惠州市建设工程材料设备询价办法(试行)>的通知》(惠市建价函〔2021〕9号)同时停止使用。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站反映。
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2年4月12日
(联系人:陈耿鹏、傅唯;联系电话:0752-2100036;邮箱:hzzjjzjz@huizhou.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