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建价函〔2022〕9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工程造价改革有关工作要求,改进我市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编制方法,我站制订了《惠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执行。非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可根据项目实际参考本办法执行。执行过程中遇到问题,请径向我站反映。(联系人:陈耿鹏、傅唯;联系电话:07522100036;电子邮箱:hzzjjzjz@huizhou.gov.cn)
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2022年10月21日
惠州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最高投标限价编制方法(试行)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建市函〔2021〕502号)和《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工程造价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市住建函〔2021〕637号)的精神,本办法适用惠州市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文件(下称“最高投标限价成果”)的编制,非工程造价改革试点项目可参考执行。
一、基本原则
(一)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是由招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并结合项目特点和市场竞争因素等确定的造价成果文件,是招标工程限定的最高工程造价。
(二)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以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招标的,应当设置最高投标限价。
(三)最高投标限价成果可通过以类似工程造价数据、指数指标为基础、市场询价为主导,按现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定额、信息价为参考的方式进行编制和确定。
(四)最高投标限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公布,可以只公
布最高投标限价总价和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不公布具体费
用组成。
(五)最高投标限价成果的编制、审核应由具有编制能力的招标人或具有相应业务能力的造价咨询单位承担,成果编制、审核人员应具备相应的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并在最高投标限价成果上签字盖章,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六)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成果时,招标工程量清单应与投标人须知、专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设计图纸、技术标准和要求等招标文件组成内容保持口径一致,具有较好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七)最高投标限价成果应明确人工、材料以及机械基准价格取定时间,发包人(招标人)可根据类似工程造价数据和市场价格水平,或者参考定额计价方式计算的造价成果,合理确定拟发包工程中人工费(或施工机具使用费)占不含税造价的比例作为占不含税签约合同价权重。招标工程的人工费(或施工机具使用费)权重与招标文件同时公布。
(八)编制、审核最高投标限价成果的过程资料应保存详细的工作底稿并归档备查。
二、编制方法
(一)现行计量、计价依据简化法
按照现行计量、计价的规定适当进行简化,最高投标限价的内容包括工程总造价、分部分项工程费(含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其综合单价)、措施项目费(含措施项目清单及其费用)、其他项目清单、主要材料价格以及相关说明。
1、工程量清单编制
工程量清单项目在现行国标清单计价规范基础上参考市场常用做法,调整清单项目划分,简化清单工作内容和特征描述,合理确定清单综合单价组成内容。简化清单综合单价分析表,不再要求体现定额及人、材、机含量分析,拟定招标工程量清单时可根据市场实际发包方式确定计算规则,并将计算规则详细在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中予以说明。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应参考现行国标清单计价规范并进行简化,根据实际清单所包含的工序内容编写清晰、明了,其综合单价分析表应标有项目特征对应的工序。
(2)措施清单项目应按照合理的常规施工方法和施工方案计列。涉及危大工程的,根据《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37号),招标人应当组织勘察、设计和相关单位列出危大工程清单,高大支模、大型构件(设备)吊装等需要考虑专项施工方案的措施项目应详细列举。
(3)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项目、总价措施项目、总承包服务项目根据实际情况列出需要实际实施的清单以及相应工程量,按实体项目要求编制清单,并明确项目特征和工序要求。
(4)如存在发包人提供工程材料和设备的,其他项目清单应列有“材料(设备)暂估价”项目和“发包人提供材料和设备一览表”。
(5)参考市场规则编制统一的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计量规则等,并随同招标工程量清单发放。
2、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依据拟定的招标文件和招标工程量清单编制最高投标限价成果,对综合单价组价和计算有关费用时,可进行市场询价确定人工、材料、机械等要素价格,其计算方式根据改革市场化要求,调整为:
(1)分部分项工程计价表、单价措施项目计价表、绿色施工安全防护措施费、总价措施费、总承包服务费等其他费用。采用全费用综合单价,其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费+综合费用,其中综合费用=管理费+利润+风险费+税金(单列)等。其中风险费主要指投标报价确定的方法、依据、程序不合理所导致投标报价不准确以及一定范围内材料、人工价格变动所导致施工成本增加等,具体以招标文件中阐述为准。
(2)工料机费计算。应依据市场询价情况取定其人工费调整系数和材料、机具台班消耗量以及人工费、建筑材料(设备)与施工机具台班市场价格,现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定额、信息价仅作为参考。
(3)发包人或招标人要求工程质量优质和文明工地创优的,可将其列入其他项目费,其计费系数可以依据工程实际和市场询价情况自行取定,现行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定额计费系数仅作为参考。
(二)造价指标指数计价法
根据招标工程的特点,结合现行国标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通过市场询价,参考类似工程造价数据,以类似工程指标为基础,按照当前市场人工、材料等价格指数进行调整,从而得到招标工程最高投标限价,工程量清单可以依据类似项目结合施工图纸进行修正,具体如下:
1、工程量清单编制
结合现行国标清单计价规范的要求和省、市造价管理部门或行业协会公布的类似项目概预算指标库内容,根据类似工程造价预算格式拟定招标工程量清单。
(1)根据已有类似工程造价预算指标结合工程项目实际情况拟定工程量清单。清单编制说明应包含工程概况、编制范围、编制依据、其他说明等,清单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应附有详细说明,其中项目特征描述应准确完整。
(2)措施项目清单应根据拟建工程的实际情况列项,其中的绿色施工安全防护费项目应另行单列。
(3)项目人工费应另行单列。其他项目费(包括暂列金额、暂估价和总包服务费等)可参照有关依据,自行取定其全费用价格(含税)后,按要求列项。
2、最高投标限价编制
(1)最高投标限价成果主要依据类似工程造价数据库、造价指标、指数及市场要素价格信息编制。
(2)编制时应根据招标工程实际情况,对类似工程各模块造价指标的适用性、时间性、差异性及风险性等参数进行修正。各清单项目利用修正后的造价指标,自行取定综合单价和计算合价。
(3)对缺少造价指标的清单项目和使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等情况的,可参照现行定额和市场工料机价格等信息,自行取定综合单价和计算合价。
三、其他
本方法的解释、补充、修订由惠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负责。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行业相关规定执行,如本办法在试行期间,省、市颁布最高投标限价成果编制相关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办法自2022年11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