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州建设工程造价信息网
协会动态

关于举办2009年度惠州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2013/11/7 17:41:35 3389次浏览 分类:协会动态

关于举办2009年度惠州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

惠市造协[2009]2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中价协[2006]013号)及《关于举办广东省2009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的通知》(粤价协[2009]005号)的有关规定,我协会决定举办2009年度惠州市《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建筑、装饰装修二个专业)考试,并组织一期考前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办法

   ㈠ 网上报名

   2009年5月20日—2009年6月20日。

   考生可在上述时间内登陆“广东省造价信息网”(网址:http://www.gdcost.com)或“惠州造价信息网”(网址:http://www.hzcost.com)进入“造价员报名管理系统”报名。

   ㈡ 交费及报名确认时间

   2009年6月8日至7月31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考生在上述时间内持附件1的“填报资料”到我协会进行报名确认及交费,地点:惠州市下埔大道14号华商大厦18楼1807。电话:2101357。

   ㈢ 报考条件及填报资料见附件1。

   二、考试要求

   本年度惠州市造价员考试只设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二个专业,按照中价协关于《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要求进行考试,成绩合格后方可颁发《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

   ㈠ 考试大纲:统一采用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制定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大纲》(中价协[2006]018号)。

   ㈡ 考试科目及方式

   根据考试大纲,造价员资格考试分“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和“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工程)”两个科目。

   本次考试的所有考生统一参加“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建筑、装饰装修专业)”科目考试,再按照所报的专业参加“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分建筑工程和装饰装修工程二个专业)”科目考试。

   “工程造价基础知识”为闭卷考试,“工程计量与计价实务”为开卷考试。

   三、培训及考试时间、地点

   考前培训及考试地点均安排在惠州市惠城区,具体地点届时另行通知。

   ㈠ 考前培训采取脱产形式,培训时间:2009年8月13日至8月28日,星期一至五全天上课,培训共12天120学时,培训考试费用1180元/人·专业,同时报建筑、装饰装修二个专业收1480元/人。本费用包括培训费、教材资料费、考试费用,不含证书、印章费。

   ㈡ 考试时间:2009年10月24日、25日。

   四、其他事项

   ㈠ 准考证的获取

   考生于考前七到十天凭个人身份证自行到市造价协会领取,逾期不候。

   ㈡ 证书发放方式

   造价员资格考试合格者将在“惠州造价信息网”公布,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颁发中价协统一印制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及    专用章。

   ㈢ 联系方式

   惠州市造价协会:何素芳,电话:2101357;张梅:2101651。

   附件1:2009年度广东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填报材料

   二OO九年五月十一日

抄报:省造价总站,省造价协会,市规划建设局,市造价管理站

附件1:

2009年度广东省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考条件及填报资料

一、报考条件

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经所在单位同意,均可申请参加造价员资格考试:

(一)工程造价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二)其他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工作满一年。

(三)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应届毕业生凭学历管理部门验证的有效学历证书,可向省工程造价协会申请免考《工程造价基础知识》。因2008年我省没有举办造价员资格考试,本次考试符合免考科目条件的考生是:2008届和2009届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工程造价专业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获得免试资格的考生可免交免考科目的考试费。

二、填报资料

(一)《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考试报名表》一式两份(该表在网上报名成功后自动生成,考生用A4纸打印,经单位审核并盖单位公章);

(二)提交本人身份证(或军官证)、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按要求贴在报名表的右下角;

(三)近期小一寸彩色同版免冠照片4张(两张贴在报名表的“相片”处,另2张点贴在报名表空白处);

(四)若在报名截止日期前尚未拿到毕业证的2009年应届毕业生,可凭学校开具的有效证明和本人的学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点进行确认报名;

(五)外省(市)、广东省内各地市转入省直考点考试的考生需提供工作单位的归属地造价员管理机构出具的转考证明。

上述(一)、(二)、(三)为报名考试必交的资料,(四)、(五)为特殊考生须补交的资料。

所附资料原件核对后退回,考生对提交的报考资历、学历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如提交虚假、无效资历、学历的,一经发现,取消报考资格;已参加考试成绩合格的,取消已取得专业技术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