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2/17 10:17:43 6561次浏览 分类:通知公告
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从2月19日起至3月19日,请2013年11月前验证合格的造价员,在工作时间内,带上本人身份证及旧造价员印章到惠州市造价站领取新印章,如无法亲自领取准考证的可委托他人代领,被委托人持委托函、并出示委托人身份证和本人的身份证代领。
地 址:江北文成路一号工程监督大楼七楼 联系电话:2101651
附件:验证合格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