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造协〔2014〕3号
各有关单位、造价员:
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中价协〔2011〕021号)和广东省造价协会《广东省实施〈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细则》(粤价协〔2013〕010号)的有关规定,为提高我市造价从业人员计价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经省造价协会同意,我协会会同市建筑技术职业培训中心决定于9月至12月期间,在我市举办2014年造价员继续教育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对象
凡持有由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签发的《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资格证书》的造价从业人员均可参加学习,培训以自愿参加为原则。
二、培训内容
1. 2014年《广东省建设工程概算编制办法》、《房屋建筑工程概算定额》及其编制技术分析。
2. 《广东省城市环境卫生作业综合定额2013》政策及技术解读。
3、《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6号)解读。
4、《2013国标清单各专业计量规范广东省实施若干意见》解读。
5、计价案例演示。
三、学习费用
培训费400元/人(不含教材资料费)。
四、上课时间、地点及上课形式
本次继续教育上课时间,定于2014年9月至12月,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培训地点:惠州市工程监督大楼4楼(江北文成路1号)。
上课采用面授形式。学习时间二天,全脱产,本次培训计入造价员继续教育30学时。
五、报名时间
自本通知下发之日起截止到11月30日。
六、报名方式及步骤
1.登陆广东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http://zjy.gdcost.com/)进入登陆“广东省造价员管理信息系统”—“造价员业务办理”-“继续教育报名申请”报名页面。
2.根据提示填写相关内容后打印《继续教育报名表》(一式两份),签名后由工作单位盖章确认。
3.造价员持《继续教育报名表》到市造价协会确认报名并缴费。
4. 报名地点:惠州市造价协会(江北三新北路58号4楼,即惠州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斜对面),电话2101357,联系人:何素芳、黄润萱。
七、其他事项
1、根据《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管理办法》,造价员继续教育学时规定为每三年接受继续教育的时间不少于30个学时。
2、本次培训计入造价从业人员2014年继续教育学时。
2014年7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