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城函〔2015〕115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规划、市政、城管主管部门:
住房城乡建设部组织编制了《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试行),自2015年7月1日起施行。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试行)的通知》(建标〔2015〕8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遇到的问题和有关建议请及时反馈我厅。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7月13日
(联系方式:建筑市场处:020-83133519;城市建设处:020-83133693;科技信息处:020-831336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