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求,为促进工程造价行业发展,我部拟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进行修改。现起草了《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众可以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提出反馈意见:
1、登陆中国法制信息网,进入首页左侧的“法规规章草案意见征集系统”提出意见。网址:www.chinalaw.gov.cn
2、登陆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进入“调查征集”点击“《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征求意见”提出意见。 网址:www.mohurd.gov.cn
电子邮件:liujh@mail.cin.gov.cn。
通信地址:北京市三里河路9号住房城乡建设部法规司,邮编:100835。
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16年2月21日
附件:关于修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的决定(征求意见稿)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6年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