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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关于推荐广东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专家的通知

2016/4/15 9:17:57 2247次浏览 分类:通知公告

粤建市函〔2016〕777号

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工程质量治理行动,加强建筑及勘察设计市场执法检查、企业动态监管和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等工作,我厅决定建立广东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专家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范围
(一)我省、市、县(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及其直属事业单位中,从事建筑、勘察设计市场以及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等相关工作的人员;
(二)各相关协会本专业的资深工作者;
(三)我省勘察设计、建筑业、监理、造价咨询、招标代理等相关企业的专业人员。
二、专家条件
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专家库涵盖建筑和勘察设计市场监管、企业动态监管、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管等方面内容,专家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 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廉洁公正;
(二) 熟悉《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本专业领域的规范标准;
(三)建筑市场监管专家应具有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经历或大型施工企业市场及现场管理工作经验,工程勘察设计监管专家应具有丰富的勘察设计或施工图审查经验;
(四)身体健康,能胜任工作,年龄一般应在30周岁至60周岁之间(特殊情况经批准可延长至65周岁);
(五)推荐工作遵循个人自愿,单位和企业推荐的原则,推荐单位(企业)对其本人参加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可给予时间等方面的便利安排。
三、专家职责
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专家库成员的工作职责:
(一) 积极支持和参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工作,严厉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
(二)积极支持和参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业企业(单位)资质许可后核查工作,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
(三)积极支持和参与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执法检查,为省房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提供技术支撑;
(四)参与建设工程质量安全事故和建筑市场投诉的调查工作;
(五)认真学习住房城乡建设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规范标准、政策文件,积极向省、市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议。
四、推荐方式
(一)由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直属单位、中央驻粤企业、广东省省属企业或省相关行业协会提出推荐人选,于2016年4月20日前填报《广东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专家推荐表》一式2份寄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须在“推荐单位审核意见”栏中提出推荐意见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把电子版(含照片的WORD 格式)发送至gdzjtzlxd@sina.com。
(二)由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市注册的企业(单位),组织推荐本地区建筑市场执法检查导专家,于2016年4 月20日前填报《广东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专家推荐表》一式2份寄送我厅建筑市场监管处(须在“推荐单位审核意见”栏中提出推荐意见加盖本单位印章),并把电子版(含照片的WORD格式)发送至gdzjtzlxd@sina.com。
联 系 人:胡增辉;
联系电话:020-83133610;
地    址:广州市东风中路483号粤财大厦3410室;
邮    编:510045。
 
附件:广东省建筑市场执法检查专家推荐表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6年4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