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价协[2016]11号
各会员单位:
为加强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单位会员及个人会员的服务工作,规范会费的收支和管理,根据《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章程》,协会起草了《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单位会员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个人会员管理办法(试行)》及《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会费管理办法(试行)》,并经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全体会员单位表决通过,这三个办法于2016年5月1日起开始施行。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
广东省工程造价协会
2016年4月28日
抄报:广东省民政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