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造函[2016]6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15]20号)要求,现将合格的致同(北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21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5月6日
建标造函[2016]66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各有关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机构:
根据《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9号),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审核有关事项的通知》(建办标[2015]20号)要求,现将合格的致同(北京)工程造价咨询有限责任公司等21家企业名单予以公布。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6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