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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关于印发2017年工作要点的通知

2017/2/9 9:21:41 2392次浏览 分类:通知公告


建标综函[2017]20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局(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建设标准化管理机构、工程造价管理机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有关协会、单位:

现将《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7年工作要点》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进一步安排好今年的标准定额工作。

附件: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7年工作要点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1月17日

附件

住房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2017年工作要点

2017年,标准定额工作的总体思路是: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以贯彻落实中央城市工作会议精神为主线,按照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会议部署,加快工程建设标准定额改革步伐,建立科学合理、实施有力的新型标准体系,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为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发展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一、深化工程建设标准化改革,全面提高建筑标准水平

(一)全面提高工程建设标准覆盖面

标准范围全面覆盖各类工程项目和工程技术,做到有标可依。改变政府单一供给标准模式,培育团体标准,搞活企业标准,完善地方标准,多渠道、多层次供给标准,形成政府和市场共同发挥作用的新型标准体系。改革强制性标准,制定覆盖各类工程建设项目全生命周期的全文强制性标准,取消目前零散的强制性条文,提高标准刚性约束,尽快完成各部门各行业强制性标准体系表的编制,向国外的“技术法规”过渡。

(二)全面提升工程建设标准水平

制定实施工程建设标准提升计划,大力提高工程质量安全、卫生健康、节能减排标准,落实中央要求,回应百姓关切。重点在提高建筑的装配式装修、绿色装修和全装修水平,改善建筑室内环境质量;大幅提升建筑门窗保温、隔音、抗风等性能指标;提高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能源消耗的占比,优化分布式能源应用标准;提高建筑防水工程质量和使用年限等标准方面,取得突破性进展。

(三)全面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

推动中国标准与国际先进标准对接,助推一带一路战略实施。加强中外建筑技术法规标准的对比分析,提高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内容结构、要素指标与国际标准的一致性;加大中国标准翻译力度,组织开展建筑设计防火等骨干标准翻译;组织开展申报和制定国际标准,提高中国标准在国际上的话语权。

二、持续推进工程造价改革,健全工程造价治理体系

(一)以共编共享为模式,推进计价依据形成

一是共享计价依据,统一计价定额编制规则,规范计价定额编制活动,提高定额编制成果质量,统一工程消耗量定额,打破地区、行业壁垒,支撑全国统一建筑市场的形成。二是围绕我部中心工作,服务绿色建筑工程投资,编制门窗工程、防水工程、装饰装修工程、地源热泵工程造价指标。三是完善工程建设前期计价依据,编制海绵城市、综合管廊重点工程建设投资估算指标的编制工作,为政府投资决策提供参考。四是修编房屋修缮工程、抗震加固工程等消耗量定额,为老旧小区改造工程提供计价依据。五是服务工程建设总承包,编制总承包工程计价计量规范。

(二)以工程造价纠纷调解为突破,深入工程造价改革

一是研究并制定建设工程造价纠纷调解机制,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二是完善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改革定额人工单价构成和信息发布制度,逐步统一定额人工单价和市场人工费的计算口径,减小定额人工单价和劳务工人工资的差距,规范市场造价信息收集机制,为建筑市场提供及时准确的人、机、料价格信息。三是加强工程造价支撑机构建设,成立工程造价编审委员会,建立委员会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充分发挥委员会技术研究和协调优势。

(三)坚持放管服,提高造价咨询业的治理能力

一是加强工程造价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开展工程造价咨询行业信用信息管理及制度研究,与各部门、各行业实现信用奖惩联动,形成失信联防体系。二是加强市场监管,抓好投诉等重点环节,开展监督检查。三是加强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人员资格信息管理,完成工程造价咨询业统计分析。

(四)完善预测预判指标,不断提高支撑能力

一是开展古代工程造价管理、工程造价咨询国际化战略等研究,为工程造价管理改革提供理论支持。二是研究合理确定建设工程造价各项费用的构成及计算方法,服务工程建设全过程造价管理。三是加强工程造价管理队伍建设,开展造价管理人员专业知识培训。四是建设工程造价监测系统,整理、分析、监测工程造价数据,为建设各方主体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服务。

三、强化标准实施,切实树立工程建设标准权威性

(一)积极开展标准宣传和推广活动

一是组织开展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化工作管理干部培训,指导有关单位开展装配式建筑、建筑节能、城市轨道交通等重要标准宣贯培训。二是继续推进标准“走出去”,重点开展与英国、德国等先进国家建筑标准法规管理性规定的对比研究,吸取国外标准在管理及实施监督方面的先进经验。组织编制、发布中国工程建设标准使用指南,为我国标准在国际项目的使用提供指导。

(二)深入推进标准实施改革

一是编制建筑门窗、防水、装饰装修、海绵城市、垃圾处理、装配式建筑等方面品牌建设指南,推动建筑领域品牌发展。二是借鉴国外技术法规和技术标准实践经验,将政府标准强制性与团体标准灵活性相结合,探索用市场化通用手段促进标准应用,尽快把标准的权威树立起来。三是研究修订《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立完善强制性标准实施监督“双随机、一公开”机制,进一步推进标准实施。

(三)推动重点领域标准实施

一是继续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高速宽带网络建设推进网络提速降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41号),加强光纤到户国家标准贯彻实施的监督检查工作。二是继续组织开展高性能混凝土推广应用、高强钢筋集中加工配送推广应用试点研究,促进建筑钢筋混凝土标准的提高,引导产业升级。三是落实《无障碍环境建设“十三五”实施方案》,组织编制《无障碍设施建设图集》《老年宜居社区建设指南》,会同相关部门组织开展无障碍环境建设情况调研和监督检查。四是指导的建筑工程检验检测认证机构工作,支持中国工程建设检验检测认证联盟发展,组织开展《装配式建筑认证体系》研究建立工作。

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强化干部队伍能力建设

(一)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以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为统领,把全面落实从严治党同推动业务工作结合起来,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两提高”。充分发挥党组织在标准定额各项工作中的战斗堡垒作用,着力提升支部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为实现全面提高标准覆盖面、全面提升标准水平、全面与国际先进标准接轨、标准权威性全面提升和健全完善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工程计价规则,打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环境。

(二)加强干部队伍能力建设和提升工作水平

严格落实《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标准定额干部队伍。同时,加强基础性、前瞻性、战略性调查研究,强化干部队伍业务工作能力建设,转变标准定额被动承担为主动引领,为住房城乡建设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及时提供有力地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