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标造函字[2017]228号
各省、自治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国务院有关部门工程造价管理机构:
按照《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工程造价计价依据编制计划和工程造价管理工作计划的通知》要求,我们组织编制了《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等4项计价依据(详见附件),现送你们征求意见,请于2017年12月5日前将意见函告我部标准定额司。
《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等4项计价依据请登录我部官方网站下载(网址www.mohurd.gov.cn)。
联系人:唐亚丽
电 话:010-58933231 传 真:010-58933216
邮 箱:kency@mail.cin.gov.cn
附件:
1.《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
2.《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征求意见稿)
3.《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征求意见稿)
4.《节能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地源热泵工程造价指标》(征求意见稿)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标准定额司
2017年11月20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下载:
1、 | 《仿古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征求意见稿) |
2、 | 《海绵城市建设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征求意见稿) |
3、 | 《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投资估算指标》(征求意见稿) |
4、 |
《节能门窗工程、防水工程、地源热泵工程造价指标》(征求意见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