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规建函〔2018〕15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施工许可办事效率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1798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自2018年9月6日起,我局取消办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预算备案”服务事项。
请签订施工合同各方主体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依法规范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9月 11日
惠市规建函〔2018〕1561号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和《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步提高施工许可办事效率的通知》(粤建市函〔2018〕1798号)要求,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深化“放管服”改革部署,自2018年9月6日起,我局取消办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预算备案”服务事项。
请签订施工合同各方主体加强施工合同管理,依法规范施工合同的签订和履行,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通知。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2018年9月 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