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建公告〔2018〕45号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城乡建设事业“十三五”规划纲要》中“健全市场决定工程造价机制,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及“岭南建筑保护复兴行动,加强历史建筑和传统村落保护,建设一批彰显岭南特色的历史文化名镇名村、街区及传统村落,启动一批岭南特色老街区复兴工程”的工作部署,响应省政协提案,进一步完善我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体系,填补岭南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工程计价依据空白,我厅组织广东省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站等有关单位编制了《广东省岭南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工程综合定额(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截止时间:2018年10月20日。
请社会各届人士从广东建设信息网(网址:www.gdcic.gov.cn)下载本征求意见稿,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信函或电子邮件请标明“岭南文物古建定额意见”。
附件:《广东省岭南文物和历史建筑修缮工程综合定额(征求意见稿)》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8年9月29日
(联系人:张河;电话:020-83307912;传真:020-83301583邮箱:569284059@qq.com;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解放北路801号桂冠大厦13楼;邮编:510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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