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市住建函〔2019〕33号
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市政道路工程费用基价表(表2)》部分信息修正表>和<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年修正版)>的通知》(粤建科〔2019〕12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省住建厅关于印发《市政道路工程费用基价表(表2)部分信息修正表》和《广东省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应用费用计价参考依据(2019年修正版)》的通知(粤建科〔2019〕12号)
惠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1月24日